财税问答

联系我们

联系人:曹老师 电   话:13165377256 手机号:15063775399
微信公众号:jnzrsws 地址:济宁市高新区金宇路60号百丰大厦19层
财税问答位置:首页 > > 财税问答
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就抵减金额该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发表时间:2021-05-21     阅读次数:     字体:【

答: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对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加计抵减的增值税在会计上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根据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第1-13行参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填写。本部分未设“研发费用”“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对于已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纳税人,在《利润表》中归集的“研发费用”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第19行“十九、研究费用”的管理费用相应列次填报;在《利润表》中归集的“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则无需填报,同时第10行“二、营业利润”不执行“第10行=第1-2-3-4-5-6-7+8+9行”的表内关系,按照《利润表》“营业利润”项目直接填报。

 
上一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下一篇:实行汇总纳税的纳税人如何适用加计递减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