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联系人:曹老师 电   话:13165377256 手机号:15063775399
微信公众号:jnzrsws 地址:济宁市高新区金宇路60号百丰大厦19层
政策法规位置:首页 > > 政策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八批)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3-02-02     阅读次数: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八批)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八批)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2月2日

 
上一篇: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