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联系人:曹老师 电   话:13165377256 手机号:15063775399
微信公众号:jnzrsws 地址:济宁市高新区金宇路60号百丰大厦19层
政策法规位置:首页 > > 政策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8-11-09     阅读次数:     字体:【
索引号11370000MB2840484D/2018-00172主体分类政策文件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发布时间2018-11-08
有效性全文有效废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济南市城区的,计税毛利率为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县级市、除济南以外其他设区市城区的,计税毛利率为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计税毛利率为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为3%。
  二、本公告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相关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