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联系人:曹老师 电   话:13165377256 手机号:15063775399
微信公众号:jnzrsws 地址:济宁市高新区金宇路60号百丰大厦19层
政策法规位置:首页 > > 政策法规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0-04-08     阅读次数:     字体:【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0年4月8日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下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第18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税收政策的公告